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17日透露,当地一名中年男子一边走路一边看手机,不慎被一辆货车撞倒,当场死亡。目前,肇事司机已被批捕。
今年6月27日,林某驾驶云D78368号重型普通货车沿曲靖市麒麟区越州境内S315线由东向西行驶。00时10分许,行驶至S315线K15+800M处,云D78368号重型普通货车前部与低头看手机走路的行人徐某相撞,造成徐某当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对前方路面动态观察不足,未按操作规范安全行驶,且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其行为违反相关法规,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死者徐某未靠路边行走,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次要过错。
依法,林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受害人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目前,货车驾驶员林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麒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表示,走路玩手机、开车等红灯刷微博、看微信等行为屡见不鲜,“手机低头族”逐渐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新隐患,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
提醒广大市民,手机的功能虽日趋强大,但应分场合使用,行走在马路上切勿再做“低头族”,疏于观察路况很容易发生交通意外。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