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17日凌晨消息,美国的一名联邦法官周四批准苹果公司的零售专卖店员工可对该公司发起集体诉讼,该诉讼的起因是这家iPhone生产商在加利福尼亚州的52家专卖店中对员工随身携带的包进行搜查。
这项判决是由旧金山的美国地区法官威廉·阿尔苏普(William Alsup)作出的,是2013年一桩诉讼案的组成部分,苹果公司在该案中被指应向数千名专卖店员工支付加班费,原因是其对员工随身携带的包进行搜查,以便确保他们并未盗窃任何商品,而这种搜查是需要消耗时间的。
据此前提交的相关法庭文件显示,苹果公司的至少两名零售店员工都曾直接向CEO蒂姆·库克(Tim Cook)提出投诉,称其作为安全预防措施的搜包程序令人尴尬和有损人格。
被认定为集体诉讼的法律诉讼允许原告方以团体身份提出起诉,一般来说会让原告方在就和解协议进行谈判时获得更大优势。判决称,这桩集体诉讼案的成员包括1.2万余名苹果公司现职和前员工。
苹果公司发言人拒绝就此置评。
原告人阿曼达·弗勒金(Amanda Frlekin)和迪恩·佩尔(Dean Pelle)指称,苹果公司的搜包程序是为了防止盗窃行为,这种程序在销售员工每次离店时进行,其中也包括进餐休息时间。对苹果公司来说,来自于该公司内部的诉讼是很少见的。
一名员工曾在2012年向库克发出信息称,苹果公司的专卖店经理“被要求像对待罪犯那样对待‘宝贵的’员工”。库克将这条信息转发给了零售和人力资源高管,并询问道:“这是真的吗?”但在相关的法庭文件中,并无库克收到了何种回复的信息。
苹果公司曾在此前提交的法庭文件中称,本案并不适合获得集体诉讼的身份,原因是并未所有的专卖店经理都会实施搜包程序,而且任何搜查都只需要消耗很少时间,因此并不值得作出补偿。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