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讯 7月16日消息,日前乐视以央视和华录公司擅自播放《甄嬛传》,侵犯自己的著作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乐视网要求判令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乐视诉称《甄嬛传》(又名《后宫甄嬛传》)由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北京星格拉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联合出品,在该片片尾标注:“本作品所有版权归属单位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2012年3月12日,花儿公司出具授权书将《甄嬛传》的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给乐视。
据悉这是乐视第二次起诉央视,早在2012年时,乐视称央视网旗下的三个平台涉嫌侵犯其多部影视剧,并由此给乐视造成了上千万的损失。
不过有意思的是,在此之前,央视网以乐视网未经许可擅自提供《舌尖上的中国》在线点播服务为由,将乐视网告上法庭,索赔8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