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翻老板的钱包,贪污、索贿690余万元,3年玩网游花去1500万元……常州武进区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科原科长丁某是“富二代”,因痴迷于游戏,因贪污索贿数百万元而身陷囹圄。
年零花钱200万不够花
2013年,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的调查显示,丁某家境好,父亲常年在外做生意。有段时间,父亲每年给丁某的零花钱多达200万元,母亲也经常偷偷塞钱给他。
知情人士介绍,因痴迷于网游,丁某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打游戏,在家通宵打游戏是家常便饭,上午几乎不到办公室,下午也难得看到人影,很多工作都是打电话指派下属去做。
检察机关指控丁某,在4年时间里,利用发放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等权力,贪污、索贿敛财690余万元。近日,武进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丁某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目前,丁某已提起上诉。
直接翻商人包索贿
据介绍,丁某贪污、索贿主要在于他“垄断”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权。在当地要想获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都得找他。
检察机关的调查显示,丁某手中持有很多空白的盖好单位公章的许可证,这些空白许可证成为他牟利的最大源泉,当地做户外广告生意的公司老板,都唯丁某马首是瞻,送钱送礼,只为获得一纸许可证。
3家与丁某交往较为密切的户外广告公司负责人指证,丁某常常是要了钱还不给好脸色。
有老板拎着包进了丁某办公室,丁某直接将包拿过去翻个底朝天,将所有的现金搜刮一空,剩个一两百元给老板零用。
有一次半夜,一广告公司老板突然接到丁某电话,原来是丁某在家打游戏,因电卡欠费突然停电,逼着他半夜去柜员机操作缴纳了几千元的电费。
更离谱的是,丁某自己还注册了一个皮包公司。丁某则利用职务便利,将城管局的广告牌无偿给这个皮包公司使用,再转租给其他广告公司牟利。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