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手机微信的不断普及与发展,微信也成为一些犯罪分子作案的工具。近日,辽宁沈阳检方审查批捕了一起利用微信向他人手机发送淫秽视频牟利的违法犯罪案件。
马刚今年26岁,利用手机注册微信等聊天软件,冒用女性的身份和头像,以每月150元的价格吸收会员170余人,每天向会员发送4部淫秽视频文件,从中获利近3万元。经鉴定,马刚手机内用于网络传播的百余部视频均为淫秽视频。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马刚以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公众,通过微信等通讯软件向他人发送淫秽图片、视频等电子信息,与在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上发布淫秽电子信息一样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图片超过200张,视频超过20条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如果发布量并没有超过以上标准,但是点击量达到1万次以上,或者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会员达到200人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也构成犯罪;如果达到以上规定标准的25倍以上,则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重刑。这些犯罪分子贪图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的红线,换来法律的严惩实在得不偿失。
与几年前贩卖淫秽光碟相比,利用网站、论坛传播再到现在用手机传播,路径更加快速便捷,范围更加广泛,社会危害性更大。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传播淫秽物品极大地荼毒了民众的思想健康,特别对青少年群体的身心健康造成恶劣的影响。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网民、手机用户,对于淫秽色情的电子信息要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并且及时举报揭发淫秽色情信息发布者,让犯罪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