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关于提速降费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至2015年底,全国设区市城区和部分有条件的非设区市城区80%以上家庭具备100Mbps光纤接入能力,同时要求下调百兆光纤接入网费。
由此看,要实现这个目标,运营商还是急需“通风暴晒”,除了挤掉自身闲置的网速水分,更要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建设招投标机制,拆除包括进区入户等环节中存在的“隐形门槛”。
对于“零成本”国内漫游费至今仍未下调问题,阚凯力指出,由于我国通讯计费标准长期没有改革,某一类收费往往在长期收取后形成利润依赖,成为难以取消、不易降低的“顽固性收费”。早在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组织的漫游费网上调查中就显示,近3万接受调查的用户中高达64%均表示,异地漫游通信费应与本地相同,即不赞同收取国内漫游费。
上海数字化与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胜军等专家则表示,鉴于社会人员出入境和异地流动需求日渐增加,监管部门有必要考虑在通讯计费中设计新的定价规则,如采取全网核算在全网内使用同样的资费。“同一运营商的省与省分公司之间不需要打价格战,而是要靠服务竞争。在美国、日本,很多运营商都是全国统一定价,均不存在国内漫游收费。”
也有消费者反映,由于我国多数运营商套餐采取到限后不自动续订,容易在套餐用完后产生高资费。由于2G、3G、4G网络并存,消费者对日渐复杂的计费方式也不了解,更容易发生纠纷。业内人士指出,监管部门应在“提速降费”期间加强调控,引导市场化定价,引导企业自身满足上下游行业和消费者呼声。
“从整个社会的效益来说,降低通讯资费有助于互联网创新、旅游服务业等发展,更有助于降低中低收入群体资费负担,从而刺激消费和新兴行业发展。”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谢朝武如是说。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