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消息 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拱北海关破获的“105”团伙涉嫌走私电子产品案的23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李某、施某等2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不等的刑罚,分别判处2家涉案公司罚金315万元,没收在扣走私硬盘27464个、走私运输工具小汽车10台,没收走私货款及违法所得1230余万元。
据介绍,该案是拱北海关近年查获较为典型的直通车及“水客”走私案件,案值3.3亿元,被海关总署缉私局列为一级挂牌督办案件。
源起一条线索
2012年7月份,拱北海关缉私局接到举报称,有走私分子通过粤澳直通车藏匿走私电子产品入境。该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对线索进行摸排。此前,拱北海关曾多次查获直通车利用暗格走私案,当中涉案车辆多为旧车或价值较低的普通车辆。但此次调查发现,目标车辆不是奔驰S320,就是丰田大霸王等高档车,令侦查人员大为费解:如此豪车会是走私工具吗?随着调查深入,谜底逐渐解开,该批豪车确实与众不同,通常从澳门入境珠海后直接驶上高速公路,直奔中山市南区某养猪场或某民宅小院,而该民宅小院长期大门紧闭,门口装置视频监控系统,豪车在民宅内停留半小时后随即驶出原路返回澳门。由于往返次数多,民宅门口的水泥路面已被车辆轮胎磨黑。由于民宅长期闭门,侦查人员无法查明内里情况,只有焦点集中在养猪场。在某一个傍晚时分,侦查人员趁人不备潜入养猪场内的一个可视点,通过监控发现接货人确实是从豪车的暗格处卸下硬盘模样的货物。走私嫌疑得以认,这一发现让侦查人员兴奋起来,随后,各方面的调查全面展开……经过大量的前期经营工作,逐渐掌握团伙的构架和运作情况。
部署四地行动
随着2013年新年钟声的敲响,案件收网时机逐渐成熟。1月5日7时30分,拱北海关缉私局抽调精干警力250人,组成28个行动小组,按预定方案,先后分赴深圳、广州、中山、珠海等地,择机行动。当天13时,指挥部一声令下,查缉行动统一在4地同时展开。至次日上午10时,28个行动小组协同作战,历时21个小时,将27名目标人物抓获归案,先后查扣涉嫌走私的希捷、西数牌电脑硬盘27464个、二手苹果手机100部以及各类账册一批,查扣涉案粤澳直通车5辆、其他涉案车辆6辆,扣押冻结资金人民币近1000万元,行动初战告捷。随后,拱北海关缉私局成立“105”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全面深入侦查。
捣毁六大团伙
据拱北海关缉私局查证:“105”团伙走私电子产品案,系一起李某鸣团伙、张某斌团伙、张某锋团伙等国内客户向境外供货商订货并在香港、澳门将货物交与专门从事走私活动的钟某南团伙等三个走私团伙,委托其通过粤澳直通车夹藏及“水客”偷带方式分别从珠海、深圳等口岸将货物走私入境再交付相关国内客户的一起重大走私犯罪案件。本案中走私方式主要以粤澳直通车暗格夹藏为主,“水客”团伙偷带为辅。
2009年以来,钟某南团伙等三个专业走私团伙接受李某鸣团伙、张某斌团伙、张某锋团伙等国内货主委托,在香港、澳门接收电脑硬盘、手机等电子产品,初期利用“水客”经深圳、珠海等口岸偷带入境;2011年中以后,上述走私团伙同时利用粤澳直通车以暗格夹藏的方式将电脑硬盘走私入境,货物直接送到中山市南区一些偏僻民宅或养猪场集中后,再由专人送至国内货主处。经过对查扣的书证、电子证据进行恢复、鉴定、统计,上述团伙走私各类货物入境包括:电脑硬盘近64万个、二手手机13余万部、大批LED芯片,总案值达3.3亿元,涉嫌偷逃税款4823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案所谓典型,是指在直通车走私手法上较以往更加隐蔽,查获难度更大。一是涉案走私运输工具均为奔驰、丰田系列豪华车辆,迷惑性强;二是涉案车辆均经过专业的改装,设置了较大容量暗格,隐蔽性强;三是走私团伙将私货的卸货点设在路途较远的中山市,团伙成员驾车入境后即快速开往卸货点卸货,反侦查意识和能力都很强。“尽管这样,我们还是克服各种困难,漂亮地把这起案子拿下了。”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