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6日,大学生小吴和同学小黄一起在地铁国贸站等车时,一名男子凑过来问,“要苹果手机吗?”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商定苹果iPhone6手机以1800元成交,苹果6plus的价格是2600元。小吴和小黄在银行自助取款机上取了现金,拿到“手机”后,小吴二人本打算当场开机验货,但以手机可能没电为理由被拒绝。随后卖手机的几个人迅速上了一辆进站的地铁离开。这时小吴和同学才发现,4000多元买的“手机”,其实只是模型,二人随即报警。
就在警方正在对这起案件刑警调查时,又有一名大学生报警说有同样遭遇。12月23日,大学生小赵在鼓楼大街地铁站内等车时,被他人销售的苹果6手机吸引,小赵便提出用自己的小米3来充抵现金。几名卖手机的人同样是先阻止小赵开机查看,并伺机乘坐地铁逃跑。
事发三天后,王某等人在地铁站内伺机作案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王某身上起获作案用苹果6手机1部,苹果6手机模型1部,从谢某身上起获作案用苹果6手机1部、苹果6手机模型3部。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判处谢某拘役5个月。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