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我吧,我还是个学生,我在微信中买的‘苹果’手机是假的。”几天前一个晚上,杭州桐庐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接到这样一个电话。第二天一大早,又有投诉人袁先生拿着3台“苹果”手机前来投诉,也称是在微信朋友圈中以每台2400元的价格购买了3只“iPhone6”手机,可是拿到手才发现是假的。
巧的是,工作人员询问后得知两名消费者都是通过一名姓华的朋友购买的手机。仔细查看了这3台“特价iPhone6”手机,虽然外观上高仿正版手机,但它的操作系统却是安卓的。
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卖家华某。原来这个微信生意做得像模像样的“微商”,是一名年仅20岁左右的桐庐本地女性,她称自己也不太知情手机的真假,她是给广东明通市场一个代理商进行代销的,简单地说,她是没有库存没有售后,只是单纯地在微信上帮人转发图片赚差价。
为进一步证实华某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事实,工作人员向苹果公司发出了鉴定委托书。得到鉴定结果后,这名“微商”将手机款退给了两名投诉人。
目前,微信中推销产品的信息让人目不暇接,产品基本覆盖了大部分的生活消费品,微商“野蛮生长”的同时,也让有关微信营销的投诉数量飞涨。
桐庐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对这一现象表示很是无奈。“目前微信朋友圈购物、点赞、转发等微信营销暂时还不受‘消法’保护,维权起来会比较麻烦。”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微信购物有风险,下手购买需谨慎。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