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日前在菲律宾输掉了一场品牌名称标识的官司。这家名为Solid Broadband的菲律宾当地公司于2007年成立,以“my|phone”的品牌在本国销售手机。初创时期此品牌仅有3个型号,如今有超过40个型号在售。
当Solid Broadband在菲律宾推出my|phone品牌时,苹果曾提出反对,称其品牌标识与iPhone过于类似,"容易混淆并误导消费者"。菲律宾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Nathaniel Arevalo在提及此官司时对苹果措辞严厉,称苹果“过分扩展自己的势力范围,my|phone与iPhone品牌并无任何相似,不会造成混淆”。
“消费者在购买电子设备和手机时都具有基本的洞察力,iPhone作为一个知名品牌,不太可能与my|phone产品混淆”,菲律宾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Nathaniel Arevalo称。
苹果在收到判决结果后仍有30天的时间提出申诉,如果苹果在30天内没有上诉,则以上判决将为最终结果。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