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
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健康上网拒绝沉迷——帮助未成年人戒除网瘾大行动”自2005年3月启动以来,直接参与人次达100多万,戒除网瘾的志愿者队伍达到1万多人,一个帮助未成年人戒除网瘾、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和积极为未成年人创造绿色网络空间的热潮正在全国广泛展开。
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我国首个《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制定并发布我国首部《中国青少年网瘾报告(2005)》……为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少年正确使用互联网,树立健康上网理念,有效戒除网瘾,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塑造健康上网理念,开展各种专题活动,有声有色。
法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法律还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