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23日消息,一名美国联邦法官周一驳回了谷歌的动议,裁定该公司必须因为在不同互联网产品中混合使用用户数据,以及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将数据披露给广告主,而面临隐私诉讼。
美国圣何塞地区法官保罗·格雷沃尔(Paul Grewal)表示,谷歌必须面临Android用户的违约和欺诈指控,而该案的原告方则是至少在Google Play中下载过一款应用的Android设备用户。
谷歌尚未立刻对此置评,原告律师也未发表评论。
谷歌2012年3月1日宣布废弃不同产品的独立隐私政策,通过统一的政策将Gmail、谷歌地图和YouTube等不同平台的数据整合到一起。此事也成为了这一诉讼的导火索。
用户认为,谷歌这一改变没有征求他们的意见,而且不提供任何退出方案。事实上,谷歌的的目标是为了更好地与Facebook和其他社交媒体公司争夺广告营收,后者的所有用户数据都存储在同一个网站上。
原告认为,谷歌此举暴露了他们的姓名、电子邮箱和地理位置,因而威胁到他们的隐私,增加了第三方骚扰或身份盗窃的风险。
谷歌第一季度营收为154.2亿美元,其中有90%源自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