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的夏小姐是长沙人,4年前通过网络与岳阳的王先生相识并相恋。在4年时间的交往中,王先生的QQ邮箱中保存了许多两人的信件和照片。去年6月,王先 生不幸遭遇车祸去世。悲痛欲绝的夏小姐想要整理与王先生交往的信件及照片,以留作纪念,但几次与腾讯公司交涉要求对方提供王先生的QQ密码均没有如愿。4月18日,接到夏小姐的求助后,记者联系了腾讯公司客服,腾讯客服表示,夏小姐若想拿到王先生的QQ密码,需要“提供个人(王先生)基本资料和联系方式、提供号码的使用资料、提供密保资料、邀请好友辅助证实。”夏小姐怒不可遏:“人都不在了,怎么可能提供这样的资料?”
夏小姐的遭遇不禁引人深思:在网络时代,互联网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日益成为个人数字档案中心,包括存放家庭相册、文件、信函和视频。只是,如果有一天我们离开人世,这些“数字遗产”将何去何从?
数字财产催生继承问题
每天我们用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与同事交流工作,与亲友沟通情感;通过电子邮箱接收邮件;在各种论坛上与他人唇枪舌剑;闲暇时在博客、Space等个人空间里,用文字、图片和视频记录下生活感悟和珍贵瞬间;疲惫时登录游戏网站,化身为战士、侠客在游戏世界里尽情厮杀,释放压力……
如果时光倒退十年,我们可能对上述工具还一无所知。但眼下,QQ、MSN、电子邮箱以及游戏账户下的虚拟武器装备、宝藏等,都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它们也将是21世纪现代人才拥有的数字财产。
随着互联网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日益加深,这些数字财产的阵容还将进一步扩大。可是如果我们离世,现实生活中的财产由亲人继承,这些数字遗产又该怎么办呢?
各方激辩数字遗产立法
在中国,纵观当前网络公司提供的数字产品服务协议,长期不使用的情况下,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是不会被注销的,但可能会被提供服务的公司回收,而电子邮箱则只要3至6个月没登陆就会被冻结,然后被注销。那么,有人不禁要问,能否立法对数字遗产予以保护?
湖南玉和律师事务所的魏涛律师认为,对这些所谓的“数字遗产”进行法律上的保护并不现实,而且没有必要。“首先,QQ、电子信箱、游戏账号等数字财产并不是《物权法》所保护的财产。我国法律保护的财产,只是现实中的财产而不包括虚拟财产,既然不是财产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其次,立法是一个高成本的工作,所以它需要有针对性、普遍性和必要性,这些虚拟财产的价值同样是虚拟的,花费巨大的现实成本去保护虚拟的且不普遍的财产是没有必要的。”
在某国企工作的曹先生对立法同样持反对意见,他认为,“虽然数字财产也具有财产属性,但这种属性只针对专有主人才有存在的价值;一旦其主人不再存在,其价值自然也会随之消亡。”
湖南大学法学院黎四奇教授则认为,“网络时代业已到来,个人数字财产正在逐步形成。由于数字财产本身就有财产属性,因此所有者的后人也应拥有相应继承权。” 黎四奇认为,“数字遗产”包括文本、数据库、影像、音带、照片、软件、网页,形式广泛并不断增加,这些材料中很多都有长期的、重大的价值,因此作为一种遗产,应将其予以保护。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李健律师表示,数字财产继承在日后将被提上案头。“数字财产保护国内现在应该比较重视了,新《刑法》修正之后,盗窃虚拟财产的黑客也能判罪了。但继承问题,可能目前需求还不到,毕竟大部分网民都还太年轻。但国家应该考虑虚拟物权立法了。”
他山之石:美国诞生“数字遗产守护者”
记者调查发现,包括腾讯、网易在内的一些网络公司在回应“提供去世亲友生前所使用的账号的密码”这一问题时,或以需要遵守保密协议为由予以拒绝,或要求提供账号主人的相关资料,而这些资料大部分因具有极大隐私性而难以为他人所知。
在国外,迄今最为著名的数字遗产案件发生在美国。一名美国士兵的家人希望得到自己阵亡儿子的电子信箱密码,以整理他的信件,但雅虎公司一直拒不提供密码,直到法院判决后才同意提供。
与美国阵亡士兵的家人相比,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的罗伯特就幸运得多。他的父亲去世后一周,他收到一个名为Deathswitch网站发来的邮件,里面是父亲生前整理的一个联系人列表,其中甚至包含了某网站一个小组的管理员账号和一个网络游戏账号。
Deathswitch网站是新出现的“数字遗产守护者”中的一员。注册该网站的人可以最多创建30封带有附件的电子邮件。如果你有一段时间没有登录该网站(比如一周),这封电子邮件就会被自动发送到你指定的地址列表。就连网站方面也无法知道电子邮件中都写了什么内容,在它们被发出前,都采用了密码加密,只有用户自己能查看内容。
Slightlymorbid.com网站也是在用户死后发出电子邮件,不过它判断用户死亡的方式并不是让用户周期性地登录该网站,而是需要用户将登录信息告诉值得信任的亲戚或朋友,在用户遭遇不测之后,由亲戚朋友登录该网站,手动激活发送电子邮件的程序。
本文来源:湖南在线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