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9月2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旧金山联邦法院一名法官周二裁定,Uber司机可以作为一个集体,就他们是独立承包商还是公司员工的问题起诉Uber。该诉讼可能对分享经济产生广泛影响。
2013年,Uber三位司机向美国旧金山联邦法院起诉Uber,称他们是Uber的员工而不是承包商,Uber应为他们报销包括燃气费和车辆维修费在内的相关费用。目前,Uber司机自己承担了这些费用。
美国旧金山联邦法院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Chen)在裁决中称,Uber司机就他们是员工还是承包商,以及要求Uber承担相关费用等问题提起诉讼时,可以作为一个集体。同时,如果Uber司机希望就Uber报销其它费用的问题获得集体诉讼地位,其辩护律师必须提交更多的证据。
根据法庭文件,Uber司机获得集体诉讼地位,意味着这起2013年提起的诉讼可以覆盖加州超过16万的Uber司机,并且即使最终通过和解方式解决该诉讼,也可以给予原告更多的筹码。
Uber则辩称,不应该允许其司机作为一个集体来起诉,因为他们几乎没有共同之外,而且与公司的关系也各不相同。
然而,爱德华•陈在判决书中写道,Uber的辩解存在说“内在矛盾”:一方面,Uber认为已恰当地将每一位司机归类为独立的承包商;另一方面, Uber在法庭上辩称,每位司机都不一样,“显然,Uber自己”无法做出判断。
Uber和原告律师无法立即联系上并对此事发表评论。
Uber这起法律诉讼的结果可能重塑分享经济。一些公司表示,承包商模式所具有的灵活性,对于他们获得成功至关重要。
如果最终裁定Uber司机为公司员工,可能为Uber带来这起诉讼以外的开支,并迫使Uber为其司机缴纳社保、工伤和失业保险等。
今年6月,加州劳工委员会作出裁定 Uber 的一名司机为该公司员工,而不是承包商。Uber已对这一裁定提出上诉。
为了反驳Uber司机的集体诉讼地位,Uber收集了数百位支持公司司机的证词。但爱德华•陈拒绝了这一证据,称这些证词立场上可能存在偏颇的问题。
爱德华•陈在判决书中写道,对Uber有关“一些司机有希望保持独立承包商地位,而不愿意成为公司员工”的辩解,“没有理由”给予支持。
(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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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