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凌晨,发改委宣布对高通处以9.75亿美元罚款(约合人民币60.88亿元),并为智能手机厂商授权使用其技术设定了费率,从而终结了令高通在中国市场上的增长受到威胁的调查。
高通方面则发表声明称对发改委的判决没有异议,不会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在不久后一次性足额缴纳了60.88亿元罚款,这也意味着《处罚决定书》已经下发至高通公司,之所以迟迟没有公布,是因为《处罚决定书》中有机密内容。
参与了此次高通反垄断案的一名律师称,原有的《处罚决定书》中,包含了很多高通的商业机密,这一部分内容,国家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删减处理。也就是说,我们最终看到的《处罚决定书》并非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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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