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淘宝小二”,笔者认为有必要先做一个名词解释,其实“淘宝小二”就是淘宝网的客服。而“淘宝小二”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当卖家和买家在退款、退货、售后等环节有分歧,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或未得到解决时,进行介入协调处理。
但对于“淘宝小二”的工作,卖家、买家都有话要说。
卖家:
我是一位淘宝卖家,因为妹妹在韩国,所以在4年前,我开始从事韩国化妆品的代购生意。2014年10月的某天,我接到一个大单,一位买家从我的网店自助购买了50套韩国某品牌的气垫BB霜。发货5天后,这位买家与我联系,表示东西收到了,但她却一口咬定我卖的是假货。在与这位买家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我让买家退货。数天后,买家将我的真品换成了50套假货退了回来。无奈之下,我申请了“淘宝小二”介入,并提供了韩国免税店的购买凭证、海关证明等相关证据。但最后,“淘宝小二”却以证据不足以为由,判定买家、卖家责任均摊,我无辜蒙受了数千元的损失。我真搞不懂,“淘宝小二”的判定标准是什么?他们的判定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买家:
我是一位双钻买家,算是一位资深“淘客”了,但在淘宝购物这几年来,却碰到过很多堵心的事儿。记得有一次给孩子买了一辆扭扭车,收到车子后却发现有明显使用过的痕迹,于是与卖家协商退货,当时卖家同意了,30元运费由我先行垫付。但卖家在收到货后,就联系不上了,旺旺不回、电话空号,于是我要求“淘宝小二”介入,并上传了商品照片、旺旺截图等证据,但最终“淘宝小二”却以照片不清晰,不能判定商品被使用过为由,判定买家支付运费。这只是我网购多年来,众多堵心事儿中的一件,说实话,在淘宝维权非常有难度,很多时候“淘宝小二”的判定都会支持卖家,建议买家向法院起诉。我认为,这是淘宝变相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而使消费者被迫放弃维权。卖家是淘宝的衣食父母,没有明确的法律制约淘宝,导致淘宝成为经营者偷税漏税、坑蒙拐骗消费者的避风港。淘宝水太深,且淘且珍惜。
听完卖家和卖家的遭遇,笔者不禁想问几个问题:是国家的法律大呢,还是淘宝规则大?或者是淘宝小二的权利大呢?“淘宝小二”在淘宝交易出现纠纷的情况下,到底是个什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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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