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有一条很火的新闻,新疆青河县一牧民意外捡到了一块狗头黄金,重大7.85公斤,形状很像中国地图,是我国目前发现最大的“狗头金”。
对于这块“宝贝”该归国家还是牧民个人引起了极大争论,江苏省司法厅昨日称,该“狗头金”是国家矿产资源,应上缴国家,若不上缴,价值巨大构成侵占罪。
@央视评论员 做了一张信息图,以下三种“宝贝”归国家所有:
1、矿产资源
2、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
3、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
参考资料:《矿产资源法》第3条;《文物保护法》第五条;《民法通则》第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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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