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阿里在准入方面无法控制,那么监管上总得下得苦工。如前所述,他们也的确做了不少工作。2013年8月,淘宝发布了号称史上最严的打假规则,卖家若售假行为特别恶劣,将面临一次性被扣48分、直接关封店铺的处罚,甚至连皇冠级别的店铺也不能豁免。正是凭借着这段时间开始的“铁腕打假”,阿里才有惊无险地完成了“世纪IPO”。但拨开浮华的表现,我们可以发现假货依旧占据着淘宝各处的显眼位置。小内认为原因有三:1.“最严打假规则”缺乏延伸性,这为售假者卷土重来无形中开了绿灯;2.对于“刷刷刷”的遏制,限于某些利益原因力度仍不够大,一日不根除“刷单/钻”,那些卷土重来的售假卖家便可以迅速回到前沿;3.对于热门推荐的审查缺失,同样因为利益原因对假货选择放行,以前面的足球鞋为例,17个推荐商品大多数都是假货。
不管有多少人在为阿里进行“无罪辩护”,淘宝网该承担的过错乃至原罪都必须要承担。有人提到阿里只是提供了淘宝这个平台,就相当于房东,在合乎“租赁规则”的情况下,“租户”售假与否和阿里无关。这话咋听好像有道理,但小编认为错得离谱,阿里在明知售假情况的前提下,没有采用真正的有效措施去规范卖家行为便须要担负连带责任,更别提大量的售假者竟然还是被淘宝作为热门优先推荐的。
既然舆论认为工商总局存在怠政,那作为淘宝卖家直接管理方的阿里之失职岂不更加严重?淘宝网的假货问题明摆在那里,阿里理所当然要承担监管不利之责。但在工商总局和阿里之间也并非彼对此错的关系,与其隔空喊话互推责任不如“手拉手”一起来解决问题,这才是“和政府谈恋爱”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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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