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买家给了个“差评”,卖家邮寄大便或寿衣给买家们的过激行为等新闻见诸报端,29岁的杭州男子李骏杰从中看到了“商机”,他把删除和修改“差评”变成了一门生意。
昨日上午,杭州滨江区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李骏杰有期徒刑5年,另外4人分别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5人分散在全国各地,他们大多直到受审时才彼此在法庭上第一次见面,这也是他们在网下第一次见面。其中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10个月的胡榕,被抓时还是九江市公安局的现职民警(2009年从部队转业后担任《九江市公安杂志》副主编)。
在昨天获刑的四男一女5人中,四名是80后,只有胡榕是1975年出生。
在删除“差评”的地下黑色产业链中,他们的身份和分工都不一样。
李骏杰在杭州滨江一家科技公司上班。他负责通过QQ等在网上联系需要修改中评、差评的淘宝卖家,改一个评价收费260元。判决书中认定,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一年半左右时间里,李骏杰共修改中差评347个,获利91476余元。
删除和修改“差评”的具体流程是,有需要删除“差评”的卖家会把给了中评、差评的买家信息给李骏杰,李再把这些信息反馈给他的下线,也就是在广东打工的黄福权、王凤昭这对情侣,黄福权、王凤昭再把信息反馈给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的民警胡榕,胡榕利用自己职务便利从公安系统里查到买家身份证信息后,再把信息以每条15至25元的价格卖给黄、王两人。
这对情侣收到民警胡榕给的买家身份证信息后,再以每条15元的价格让河北石家庄人董伟“PS”出身份证复印件,再把复印件以每件45元的价格转卖给李骏杰,有了买家的身份证复印件,李骏杰就可以冒用淘宝买家身份骗取淘宝账号重置密码,然后非法登录淘宝评价系统删除或修改“中评”、“差评”了。李骏杰说,大部分卖家是要求直接将“差评”删除,有少部分卖家要求将“差评”、“中评”改为“好评”。
期间,胡榕共转卖信息900余条,获利1.8万余元。
法院一审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李骏杰有期徒刑5年。为这个删除“差评”团伙提供买家身份证信息的民警胡榕,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此外,其他三人分别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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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