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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信息泄露应追查银行责任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时间:2015-1-15我来说两句
:信用卡信息泄露应追查银行责任

据报道,我国银行发行信用卡逾4亿张,每年信用卡交易总额超13万亿元。按规定,银行应对信用卡信息安全和隐私保密,但调查发现,银行信用卡客户数据泄露现象颇为严重,一条条包括姓名、电话、地址、工作单位、开户行等完整隐私的信用卡开户数据,在网络上形同“赶集”公开贩卖,价格从2分钱到5元钱不等。

不少网民指出,信用卡里的“信用”二字,不仅仅针对用户,也是银行的义务和责任。信用卡开户数据在网上被公开兜售,意味着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更意味着银行失职失德,为此,应将银行个人信息保密纳入重要监管内容,对泄露银行客户个人信息的机构及其负责人,严惩不贷。而加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也是应有之义。

客户隐私失守

“我说怎么办了张交行的信用卡总有人给我打电话要给我邮东西,还能说出我的地址,投诉过银行也不能解释,真是醉了。”网民“Ms刘小墨”说。

“曾闻快递卖个人信息,现在银行也干这缺德的勾当!个人隐私何时才有真正的安全!”网民“shishou重阳”说。

网民“谭铁安”说,不止一次听到过信用卡被盗刷的报道,而今,网上兜售一个用户信息2分钱,使人在感受信用卡带来便利的同时,还有一种被剥光了衣服般的感觉。作为公民的合法权利正在遭受侵害。

银行信用何在

有网民质问:“将自己的信息完完整整地交给银行,是对银行莫大的信任,银行也要讲求信用才对。而现在,客户信息被成万条地倒卖,客户的安全没有半点保障,不知道银行的信用到什么地方去了?“不管是银行还是政府都需加大整治力度,毕竟涉及个人隐私,一些不法分子会趁机干一些违法勾当。”网民“阿皇的苞谷”说。

网民“陈小雁”说,由于我国还没有专门的银行保密法,在客户信息保密或金融隐私权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行结算办法》等中,系统性不足,对于哪类客户信息应受保护并无严格划分。

斩断非法利益链

网民“邓海建”说,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升级隐私保护防火墙,这是箭在弦上的大势。眼下而言,惩戒贩卖银行卡信息的“内鬼”、敦促商业银行恪守保密协议,亦是拷问法治初衷的当务之急。

网民“凌国华”说,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之一,银行也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这就需要作为“守夜人”的公共部门切实发挥作用,对于银行泄露客户数据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并从源头上考虑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工作,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构筑牢固的防护网。

网民“莫开伟”说,政府及监管部门应尽快举起监管和法治两柄“利剑”,斩断信用卡非法交易“黑色利益链”,确保信用卡持卡人资金安全。要严肃追究泄露或故意买卖银行卡信息的银行员工行政责任甚至刑责。同时,将银行个人信息保密纳入重要监管内容,对泄露银行客户个人信息的机构及其负责人,要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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