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晚间消息,去哪儿网今日晚间就与艺龙的官司纠纷作出回应称,法院判决艺龙向去哪儿网赔偿812.7402万元现金,去哪儿网给艺龙充值5200万。但该充值不能提现,只能按照去哪儿网广告合约进行广告消费。即便如此,去哪儿网还是不愿与艺龙合作,将选择上诉。
该案双方都显示出了“胜诉”的姿态,艺龙今日在公告中称,法院已经支持了其诉求。而去哪儿网则表示,该案中去哪儿网收入了800多万现金,并无现金支出。
艺龙于今日早些时候公布与去哪儿网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艺龙向去哪儿支付双方终止协议前所产生的佣金812.7402万元,去哪儿赔偿艺龙5233.5396元人民币广告费用,并支付到其光噶投放充值账户中。
法院判令案件诉讼费由双方按不同比例承担。艺龙方面表示将会继续采取所有必要和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艺龙在法律下和协议中的权利和利益。
去哪儿网今日晚间就此案件进行回应称,5200万的赔偿不会对去哪儿网造成任何财务损:因为该款项名义上是给艺龙的,但实质上是要打在艺龙设立在去哪儿网的广告账户里。而去哪儿网的账户,则必须按照该公司规则进行广告消费,不能提现。去哪儿网没有任何现金支出,反而获得了艺龙800多万的现金。
一位接近去哪儿网的人士表示,目前艺龙在去哪儿网上能获得的流量所消耗的广告费每月不足100万,艺龙在去哪儿网账户上的广告充值大约需要10多年才能消耗完。
而去哪儿网进一步称,“去哪儿网连这种合作机会也不愿意给艺龙,将选择上诉。”并透露称,本案受理费81多万元,艺龙负担了其中绝对大部分52余万,去哪儿网则只负担了27万。
事件始末:
事情起源于2013年,当初艺龙和去哪儿网在酒店业务上携手对抗携程,去哪儿网按照每季度不低于45万间夜的销量为艺龙分销;如果达不到,去哪儿网将会按照每间夜27元的标准补贴给艺龙;艺龙则需要向去哪儿网支付广告费用和佣金。
此后,由于在线旅游行业格局发生变化。艺龙在行内的地位日趋衰弱,去哪儿网发现艺龙的库存在自己的平台上并不好销售,又发生了国际酒店纠纷,去哪儿网提出终止合同。双方就此无法达成一致,艺龙最终到起诉到法院。
2014年第三季度,去哪儿网已经成为中国第二大的酒店预订平台酒店,艺龙起诉去哪儿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行为,被其视为“是艺龙非要和去哪儿网保持合作。”而法院此次的判决,则允许艺龙保留了这种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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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