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微博除了和好友发消息、晒各种照片外,还被用来抓贼!
近日,上海马小姐因一辆助动车被小偷偷走,愤怒之下,把监控视频发布到微信朋友圈,希望通过网络的力量找寻窃贼。无独有偶,浙江台州一网友昨天也将一戴眼镜的男子在公交车上行窃的视频上传到了网络,瞬间在微信和微博点燃了网民搜索“眼镜男”的热情。
那么,把盗窃嫌疑人的违法行为发布至网络进行“人肉搜索”,到底可取不可取呢?会不会触犯法律?
案例1:女白领微信圈发视频“通缉”偷车贼
热心网友提供大量嫌疑人信息,杨浦公安查询发现“只是相似”
窃车全过程不到2分钟
30岁的马小姐在国顺东路一家单位上班,单位的院子里搭建了一个非机动车停车棚。今年9月的一个周末,她骑车到单位加班,下午1时许,她打算外出时,愕然发现车棚里只剩一把已被剪断的黑色环形锁,自己的那辆黑色电瓶车已不知去向。
因这个非机动车棚处于人流复杂区域,马小姐的单位在附近安装了一个监控探头,她立即调阅监控录像。
监控显示:当天中午12点32分,两名年轻男子同骑一辆助动车来到车棚佯装停车,其中一名瘦子四下张望发现无人,便下车蹲到马小姐的那辆电瓶车旁查看锁的情况,胖子则缓缓骑车离开车棚,到周边转悠望风。1分钟后,瘦子离开车棚招呼同伙,胖子很快跑了过来,手中拿着一把大力钳,蹲到电瓶车旁用力剪前轮的环形锁。30秒后,环形锁被剪断,胖子起身将大力钳交给骑车前来接应的瘦子,自己则骑着马小姐的电瓶车扬长而去。
微信征集到大量线索
为了早日找到小偷、找回爱车,马小姐决定借用网络的力量。她把两名小偷的盗窃视频发布至微信朋友圈,并截取了两人面部较清晰的数张画面一同发布。
马小姐在朋友圈中写道:“光天化日,小偷竟敢如此猖狂!同志们,转起来,发挥网络的力量找到这两个家伙!”
很快,这则“人肉搜索通缉令”以一传十、十传百的速度扩散开来,累计被网友阅读转发7.6万次。不少网友很同情马小姐的遭遇,并称自己见过其中一名或两名偷车贼,还将偷车贼的姓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通过邮件发给马小姐,有的人甚至还发来更加详尽的偷车贼信息,包括其照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
“事实上,我一开始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发了微信朋友圈,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关注这件事。”马小姐告诉记者,网友的热心程度超过了她的预计,她随后把获得的信息提供给了警方。
嫌疑人三月偷了7辆车
杨浦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经过细致调查发现,虽然网友们提供的信息数量庞大,但都不是警方要找的犯罪嫌疑人。“网友说的那些人,大多和犯罪嫌疑人长得相似,但仔细辨别还是可以看出细微不同。”
“这两名小偷手法熟练,肯定不会只干这一票就罢手,很可能在周边地区继续作案。”警方对最近案发地周边的多起窃车案件进行梳理,又发现多起案件的监控视频出现了这两人的身影。
本月中旬,经过多日的连续侦查,警方确定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林某的身份,并在老沪闵路将其抓获。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
昨天,记者在杨浦区看守所见到了犯罪嫌疑人林某,他就是视频中的那名胖子。
据林某交代,他今年才来到上海打工挣钱,但由于是文盲,找工作一直不顺利,于是和老乡干起了偷车的勾当。从今年9月份起,他在五角场地区流窜作案,盗窃了7辆电瓶车,案值一万余元。林某说,自己从不使用微信,因此对微信上的“人肉搜索”一事并不知情。目前,林某已被刑拘。
案例2:偷走老汉治病钱,网友曝光“眼镜男”
台州警方:这段视频是报案人提供的线索,但非警方发布
“全城寻贼!‘眼镜男’偷走老爷爷3800元治病钱。”昨日,有网友将一戴眼镜的男子在公交车上行窃的视频上传到了网络,瞬间在微信和微博上点燃了网民搜索“眼镜男”的热情。记者从台州市公安局处了解到,该段视频确为报案人在报案时提供给警方的线索,但警方并没有将之公布在网络上,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网络搜索也是警方没有预想到的。
从微博上转发的视频可以看到,在公交车靠前门的座位上,一名头发花白的老汉与一个身穿灰色外套、戴眼镜的青年男子并排坐着,男子利用左手和上衣遮挡右手作为掩护,悄悄划破了老汉的裤袋,偷走了里面的一叠现金。视频在网上曝光后,网友们义愤填膺,自发接力转发。此事目前在台州的各大论坛,以及台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已成为昨日刷屏最厉害的内容。而截至记者发稿,该条“通缉”视频在微博上已被转发3万多次。
台州警方透露,视频中的行窃行为发生在12月15日。当天上午9点40分,78岁的老汉在乘坐902路公交车前往台州中心医院的路上,被小偷划破裤袋,偷走了里面准备用于治病的3800元。案发当时,坐在老汉对面座位的一个小姑娘用手机拍到了行窃过程,她在老汉下车时提醒了对方,并拨打110报警。她所拍的视频也作为证据和线索复制给了警方。
当记者问及,目前网上疯传的视频是否为警方发布,台州警方予以否定。“从警方办案角度,在没有破案前,相关的线索和嫌疑人信息都应处于保密状况。如果曝光,可能给案情的侦破造成困难。”台州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不过现在行窃过程既然已经被人公布了,那便顺势全网寻求线索。”
[律师释疑]
个人发“行窃视频” 得掌握“人肉”的度
在上海这起案件中,尽管案子已经侦破,但不少网友对于马小姐“人肉通缉”的做法也持保留意见。
上海警方表示,马小姐发布视频征集线索的行为无可厚非,但若她将网友提供的未经核实信息擅自发布至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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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