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13日下午消息,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海发布”透露,上海市交警部门正在严查电动平衡车上道路行驶行为。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道路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使用的,按上限处罚款五十元;在非机动车道和在人行道上使用的,处罚款二十元。
交警部门指出,电动平衡车上马路行驶,却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电动平衡车根据倒立摆系统原理,没有方向盘,也没有油门和刹车。而刹车和油门完全是根据骑行者的身体倾斜程度控制的,要是控制不好,后果不堪设想。
电动平衡车并不属于机动车范畴,于是使用者无需上牌照,这样一来,很多人使用电动平衡车就非常随意,尤其是追求时尚的年轻人,车速快慢不定、在机动车道上抢道等行为较普遍,极大妨碍了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影响了道路交通的有序畅通。
而且由于电动平衡车无法购买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因此由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只能自付,加之电动平衡车无牌、无照,如果发生肇事逃逸,会给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置带来很大困难,使受害人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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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