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在生活中越来越离不开手机了,甚至还有许多人对手机产生了某种依赖,离了手机就会觉得不便。不过记者最近听说,在山东有一所学校甚至吃饭都得用手机,而且还必须使用特定的手机,否则你就得饿肚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不久前,记者来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发现这所学校和其他学校有些不一样的地方。首先在校门口,记者看到学生们出入校门都需要刷卡,但他们刷的不是普通的门禁卡,而是手机;其次在校园内的学生餐厅,记者看到学生吃饭刷的也不是普通的餐卡,而是通过刷手机来买饭。
在餐厅的餐卡充值处,记者还看到有些学生手中正拿着一摞手机在充值。这手机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要用它进门、吃饭呢?
学生们告诉记者,从2010年起,学校给学生免费发放了手机,将门禁卡、餐卡、上网缴网费等功能与这个手机捆绑在一起,不用这手机就无法进门、无法吃饭,什么都干不了。
在校园里,记者看到很多学生都拿着同一品牌的手机,看上去似乎挺先进,那么学校为什么要给学生统一配发手机呢?记者找到了学校的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手机的通讯功能与其他手机没有什么区别,不同之处在于除了普通的通信功能,集饭卡、上网卡、门禁卡的学生校园一卡通也被集成在这张手机卡上。学校说统一发放手机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学生,那么实际上用这款手机到底方便不方便呢?
有些学生原本自己就有手机,可来到学校后为了要进门、吃饭,不得不要使用这个手机,为此有的同学还用起了两个手机。
有的同学之所以认为使用这个手机不方便,是因为信号不太好。不仅信号不好,同学们还反映免费手机本身质量也不太好,经常出毛病。
正是因为这种手机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已经有精明的商家直接把手机维修店开到了学校的食堂里。
用手机当饭卡不仅要多交话费套餐的费用,有时遇到手机没电也会很尴尬。记者在食堂就恰好遇到了这样一位前来就餐的同学,因为忘记充电,连饭都不能吃了。
学生们还告诉记者,前一段时间还可以在食堂买到餐票,如果手机忘带或没电可以应应急。可现在连餐票也没得卖了,没有手机可真就吃不上饭了。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显然学校并没有尊重学生作为普通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而且既然学生们并不认为使用学校配发的手机有多方便,那么学校为什么要强制要求学生在校园里使用统一的手机呢?一位老师向我们道出了事情的原因:这是电信配的,应该是跟学校有合作。
那么电信企业究竟是怎样与学校合作的呢?记者看到了一份潍坊电信与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签署的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学校需制定相应的制度流程,确保电信业务完全嵌入到乙方,也就是学校的新生报到过程中,其中甲方,也就是潍坊电信享有唯一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资料夹送的权利。并且校方需确保每年新生90%的通讯工具更换为电信的手机,三年内确保全校80%以上的注册学生更换为电信手机。学校和电信通过话费分成的方式获得相应的收益。
让我们来算一笔账,按照每个学生每月39元的套餐费用计算,一人每年需缴纳话费就是468元。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全校约13000多名师生,一年需缴纳的话费就有600多万元。虽然电信和学校间的分成比例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强制做法使得无论是电信还是学校都能从学生身上获取不小的经济利益。
学校推广新技术这本来是好事,但是这种改变不能违背市场规则和国家法律强买强卖,不能利用垄断地位、内外联手从学生身上谋利。
毕竟学校既要教书更要育人,既要授业更要传道,它就有义务成为学生的表率。如果背离了这样的原则学校就必须做出反思和检讨,否则凭什么赢得尊重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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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