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享有JS之父称号、来自Mozilla的Brendan Eich谈论了自己的Javascript开发语言的起源。既然谈Javascript,那当然免不了谈一下90年代的NetSCape网景公司。
NetSCape(网景)由Jim Clark和Marc Andreessen创建,最初是试图开发一个杀死Mosaic(互联网第一代网络浏览器)的杀手级浏览器,最终NetSCape杀死了Mosaic,完全统治了浏览器市场。
随后,这位Eich在1995年4月加入Netscape公司,当时Netscape 1.1浏览器已发布。Eich是被请来开发运行在浏览器上的编程语言,主要基于Scheme,而Eich也是通过《Structure and Interpretation of Computer Programs》这本书学会了SCheme。
结果到了Netscape后,他被告知Netscape正与Sun合作在Java基础上开发新的语言,不要学习Scheme,最终JavaSCript代号敲定为Mocha。
而Eich认为Java并不适合被业余程序员或新手使用,他最后设计的JavaScript与Java没有多少共同点,而由于与Sun的合作,JavaScript实际上是Sun的注册商标(今天该商标由甲骨文继承),而Netscape获得JavaSCript的永久使用权(今天由Mozilla继承)。
与此同时,同一时代的微软也推出了JScript,与JavaSCript同样可在浏览器上运行。
为了统一规格,1997年,在ECMA(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的协调下,由Netscape、Sun、微软、Borland组成的工作组确定统一标准:ECMA-262。因为JavaScript兼容于ECMA标准,因此也称为ECM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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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