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网购手机时承诺货到付款,但在快递员送货时,他却趁机将手机抢走。近日,王某因涉嫌抢夺罪在丰台法院受审。
26岁的王某是北京人,高中文化,无业。去年9月至12月间,王某在丰台区、西城区等地,趁快递员送货时,将未付款的一部三星Note2型手机和四部苹果iphone5s手机抢走。经鉴定,上述手机共价值2.53万元。
王某当庭认罪,承认自己在网上下单买手机时用了假名,并留下错误的收货地址。快递员打电话联系他送货时,他会指定一个收货地点,之后戴着头盔、骑摩托车去接货。快递员一般会主动给他验货,他则趁快递员看快递单时,拿着手机骑车就跑。王某共作案4次,抢走的5部手机均已被其低价销赃。2013年12月2日,他在家中被抓,案发后赔偿了3部手机损失。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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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