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手机使用者低龄化,很多未成年人无节制地玩游戏,下载不良内容,手机上QQ、微信、微博成瘾等,不仅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甚至使得部分未成年人走上了犯罪道路。记者昨日从从化法院获悉,近两年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因智能手机诱发犯罪的案件多达31件。
该类案件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使用智能手机获取不良信息而诱发犯罪。近两年该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强奸案件16件22人。经统计,90%以上的涉案未成年人曾长期通过智能手机接触淫秽网站、电子书、照片、视频,在模仿、猎奇心理的驱使下,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在一起未成年强奸案中,王某本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孩子,上高中后,父母为其买了一个智能手机。之后,王某通过手机浏览到色情信息,于是很快沉迷其中,并产生了模仿的想法。在一次聚会后,王某借送肖某回家之名,将其带至酒店实施了强奸行为,案发后,王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二是利用智能手机的便捷功能实施犯罪。该类案件主要体现在未成年人使用智能手机的过程中,利用智能手机在沟通交流上的便捷功能,进而谋划实施犯罪行为。在一起贩毒案件中,少女李某无意中通过手机QQ聊天认识了一名毒贩,李某后来被毒贩成功“洗脑”,二人通过手机QQ预谋、策划、进行贩毒活动,在一次毒品交易时李某被当场抓获,被法院判处管制一年。
三是为获取智能手机而实施犯罪。该类案件主要表现在未成年人盗窃、抢劫智能手机的犯罪中,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是因沉迷于智能手机游戏,为获得使用智能手机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例如该院审理的一起抢劫案件中,王某本是重点高中的优秀学生,因沉迷于手机游戏,在自己手机摔坏后,王某为玩游戏想到抢劫手机,竟瞄上一同学的“高端”手机,最终精心布局成功劫取该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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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