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发改委网站的最新消息,高通公司总裁近日第三次到国家发改委接受反垄断调查,调查人员重点就手机专利许可费征收,手机专利捆绑销售等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这也意味着,备受瞩目的高通反垄断调查已进入深水区。业内人士认为,高通涉嫌滥用知识产权,通过价格手段剥削客户和消费者,排斥竞争、收取不合理的高额专利许可费。
高通公司是全球最大手机芯片供应商,在全球500强中排在480位,尤其是在手机芯片市场和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市场上占有支配地位,它的专利许可费被业内称为“高通税”。近10余年来,高通专利许可模式与芯片销售模式在欧美韩日及印度等地备受质疑,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国家发改委的高通反垄断调查源于举报,始于2013年。发改委曾突击搜查高通北京和上海公司,调查手机制造商、芯片制造商和其他相关企业,至今为止,高通高层已经三次到发改委接受调查及询问。
高通公司收取高额专利许可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比如说中国最主要的几家手机生产企业,像华为、中兴、它们2013年得利润只有达到0.5%,而高通向这些企业收取的专利许可费就达到5%,也就是说,它收取的费用是这些企业利润的十倍。
一般来说,手机是由芯片组、内存卡、显示器、电池等大量硬、软件构成,高通持有的2G、3G、4G标准必要专利全部体现于芯片组。而手机芯片成本组约占手机总成本的4%至20%。在中国,高通收取专利许可费并不是按照芯片的费用来计算,而是按照整机售价的5%来计费。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高通的专利基本都是应用在芯片组上的,那么通信芯片组的价格也只占到整机的4%。所以高通收取专利费也还是应该基于芯片组,因为手机的摄像头甚至手机的电池,这些东西是和高通没有一点关系的。而高通依然要收取5%的专利费,所以这些转嫁、这些收费显然是不合理的。
业内律师认为,高通以手机整机售价作为计算专利许可费的基础,最终抬高了手机的价格,使消费者增加的了支出,而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志松:它的核心无非就是说高通通过各种的方式,寻求一个过高的许可费率,这个过高的许可费率就是和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不公平的高价销售相联系的。很多情况下它是违法反垄断法相关的规定的,需要反垄断法介入,对它进行一种遏制。
高通或面临国内最高反垄断罚款
其实早在2009年,韩国公平交易委员向高通开出约2.08亿美元罚单,因为高通使用条件折扣,将芯片与专利相捆绑,对仅购买高通技术但不购买高通芯片的厂商收取歧视性高许可费。这次中国反垄断机构或对高通展开的调查中发现,高通与中国公司签订协议的时候,要求中国公司的专利要免费向它授权。这也涉嫌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定。
高通公司要求与合作手机生产企业交换许可专利,但并不向这些企业支付任何专利费用,这也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业内人士认为,高通的这种做法间接抬高了高通专利许可费,打击其它手机生产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高通与中国公司签订协议的时候,它实施的是反向授权的制度,中国公司的专利要向高通免费的授权,现在有一个数,在4G标准专利上,高通大概是655项,而中国的华为是603项,按照高通现在的协议,华为这些专利都要免费的授权给高通,所以这对中国公司一种歧视。有专利没专利其实是一视同仁,阻碍了企业进一步的创新。
业内法律人士指出,高通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既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又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高通将被没收非法所得,并要补齐免费购买专利的费用,同时还将面临上一年度营业额1%到10%的罚款,这三项总的金额加起来会非常高。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志松:公开数据显示,它(高通)的营业额可能会超过200亿美元,其中一半左右是在中国获得的,如果说这个案子最终是一个罚款的这么一个结果的话,肯定会打破中国反垄断法从2008年以来所有的罚款纪录。之前最高的罚款金额是在去年六月份对奶粉这个案子6.7亿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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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