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一次法庭审理当中,美国地方法官露西·高对苹果起诉文件中所使用的描述词语十分不满,她要求苹果不要再在她所审理的案件当中再使用类似的词语。露西·高近日在审理苹果与 GPNE 公司之间的专利纠纷案时明确表示:我们应该杜绝“专利流氓”等词汇出现在正式的法庭会议上。
露西·高称,苹果不应该将“专利流氓”、“强盗”、“赏金猎人”、“掠夺者”、“玩弄法律”等描述性词语加在 GPNE 公司的身上,这名法官只允许苹果使用“非实业公司”、“专利持有公司”、“授权公司”、“一家没有产品的公司”等没有明显攻击性的词汇。
GPNE 是一家来自美国夏威夷的专利持有公司,该公司于 2013 年底将苹果和富士康一起告上了法庭,声称苹果和富士康在研发、生产、销售 iPhone 等产品的过程中侵犯了他们所持有的专利。由于 iphone 的盈利数额十分巨大,因此 GPNE 要求苹果向他们赔偿近亿元的侵权费用,同时要求苹果停止生产、销售、授权销售以及进口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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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