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虚拟运营商将给产业带来更多竞争,同时,基础运营商也需要厘清竞合关系。
虚拟运营商“粉墨登场”,让原本竞争单一的电信运营商市场多了些许“不安”。在“虚拟”和“传统”之间,究竟是共赢、夺食、还是搅局?外界议论纷纷,莫衷一是。而面对19家虚拟运营商即将落地的业务形式,三大运营商在官方层面保持了沉默。
深入采访诸多通信业内人士,其中基本一致的观点是:虚拟运营商和基础运营商将面对同样的机遇和挑战,彼此在合作中有竞争,关键是谁能为消费者创造更大价值。
“虚拟运营商要创造,而不是演绎。”一位专家如此表示。
是对手也是伙伴
虚拟运营商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一定存在竞争,属于竞合互融。虚拟运营商的资源是从基础运营商获取,这是合作;另一方面,虚拟运营商的客户也是基础运营商的客户,彼此之间又构成竞争。
在同虚拟运营商的合作中,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相比中国移动动作要快。目前,中国电信的合作虚拟运营商为16家,中国联通也达到14家。部分虚拟运营商同时与多家基础运营商签署了移动转售协议,如果算上中国移动未来的17家,除去重叠签署的实际共有26家。不过,直到现在中国移动仍没有完成与申报企业的转售协议签署。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移动内部人士表示:“快慢不同,不等于态度不同。全球多个行业发展证明,批发与零售已是普遍的商业模式,我们欢迎批发商(虚拟运营商),就像欢迎个人用户一样。”
去年年初,工信部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手中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
从基础运营商方面来说,与虚拟运营商更多还是合作性,能形成直接业务竞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真正的竞争局面,可能是三大运营商及其“虚拟”伙伴形成的阵营对垒。在未来的发展中,三大运营商和这些合作伙伴纵横交错的竞合态势,有利于打破长期以来彼此血拼的零和博弈困局。
不过,对于近期虚拟运营商频繁的“炒作”,三大基础运营商也有疑虑。
“在业务没有落地以及是否能获得市场认可尚未清晰的情况下,去谈虚拟运营商颠覆行业是不切实际的。虚拟运营商租用我们的网络,做得是增值服务的开发,它是对基础运营商业务的弥补,很长一段时间不会构成太大竞争,更谈不上颠覆。”一位中国电信相关人士如此说。
从工信部会议上了解到,部里已要求虚拟运营商减少无意义的概念宣传(如各家所谓首个170号段、首个170通话测试成功之类),要求多做业务服务内容。
找准定位,重新梳理关系
从全行业来看,虚拟运营商的介入会让竞争主体增加和多元化。电信行业将由原来的三家竞争,改变为多个市场主体间角逐。每个基础运营商既要与原有的基础运营商展开竞争,同时还要与虚拟运营商展开竞争。
虽然现阶段虚拟运营商还无法构成直接竞争,但基础运营商需要做好预防准备。
中国联通相关人士表示,“在这种竞争格局下,基础电信运营商不得不重新认识竞争格局,重新梳理竞合关系并重新选择竞争策略是当下关键。”
据了解,19家虚拟运营商中,无论是互联网公司还是IT通信企业,在之前的业务拓展中都或多或少地与基础电信运营商有着业务合作,充当过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拓展渠道,他们在获得牌照之后,将会以全新的身份与基础运营商合作。因此,基础电信运营商须重新审视渠道合作伙伴,准确定位虚拟运营商。
从全球虚拟运营商发展来看,线下渠道是虚拟运营商深耕细分市场的重要法宝。而在移动转售业务即将上市的情况下,基础运营商、虚拟运营商需加强线下渠道协同,理清双方渠道定位,激发移动转售商渠道活力。
目前,全球共有1100多家移动虚拟运营商,其中大部分位于欧美等发达地区。有机构预测到2015年,全球虚拟运营商的移动用户数将达到1.86亿,占全球移动电话用户数的2.6%。目前比较有名的移动虚拟运营商如维珍移用户规模已经超过1500万户。
虽然虚拟运营商在国外已经运营多年,但是真正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所以民资进入电信业未来道路依然布满荆棘。
引用一句上述基础运营商人士的话:“当下虚拟运营商过分演绎,有害无益,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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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