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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是为用户好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时间:2014-3-24我来说两句
:人民日报: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是为用户好

3月11日,中信银行与腾讯、阿里巴巴宣布即将联合推出网上虚拟信用卡,客户通过现有的支付宝或微信账号可以实现信用卡在线“即申请、即发卡、即支付”,自动开卡并绑定快捷支付后,就可用于网上购物。而二维码(条码)支付也已渗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不少商场和超市推出扫码支付,只要轻松“扫一扫”,就能直接通过支付账户付款。

可是,此前有关媒体报道了多起二维码支付中消费者账户资金被盗事例。虚拟信用卡可能带来的体验还未尝到,央行便暂停了这两项业务。“暂停”风潮未平,央行尚在起草过程中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又在网上被披露。

对此,市场各方说法不一。赞成者认为,应当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反对者则认为,这些政策说明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观察期”结束,监管开始加码。还有人甚至认为,这些政策是为了保护中国银联、商业银行的利益。他们分析,第三方支付机构将线下支付转到线上,绕开了银联系统进行转接清算,也相应减少了线下支付过程中银联获取的手续费收入,这才是央行暂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条码)支付的主因。

实究竟怎样?应当如何正确看待这些互联网金融“新政策”?本报记者采访了央行、市场机构和专家学者。

· 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央行的初衷

专家认为,二维码如能通过金融行业相关安全认证,还是有可能再次启动。能否重启虚拟信用卡,取决于其缺陷能否弥补

面对争议,不少专家坦言,市场对这些监管政策的理解有误读的成分。二维码(条码)支付、虚拟信用卡只是暂停而非叫停。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央行出手的初衷。

目前二维码支付的确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二维码支付安全性屏障不够,网银支付一般在支付密码之外,要求客户输入短信验证码作为辅助验证,而二维码支付只需输入支付密码就能完成。另一方面,如果智能手机感染病毒或木马,支付账号和支付密码极有可能被泄露,二维码信息也可能被篡改,导致收款账户和支付金额被修改。”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说。

“为什么环顾全球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没有二维码支付大规模应用的案例?答案是目前金融级应用的二维码认证通用标准还未完整构建,缺少第三方安全检测和认证体系。”中国银行电子银行部助理总经理董俊峰说,相对银行卡收单的POS通用认证体系,目前还没有权威机构可对各家互联网企业推出的二维码认证算法或线下扫码机具做安全认证。中国是一个亿级客户基数的市场,如果贸然大规模推广二维码支付,会带来恶意篡改、交易抵赖等诸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可能性。

黄震认为,未来二维码支付如能通过金融行业相关安全认证,保证其操作和支付指令的安全性,还是有可能再次启动。

而虚拟信用卡省去和弱化了发卡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同样有风险隐患。“目前线下信用卡发卡应遵循‘三亲’原则,即亲见申请人本人、亲核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亲见申请人本人签字。但即使这样,在实体信用卡中仍然会有风险事件发生,更何况无法遵循‘三亲’原则的虚拟信用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蔡洪波说。

蔡洪波指出,如果现在就允许虚拟信用卡发行,不仅可能冲击金融账户实名制,埋下洗钱、套现等风险隐患,还会与商业银行柜台发行的实体信用卡监管标准不一致,对执行现有监管标准的商业银行来说是不公平的。“未来重新启动虚拟信用卡,取决于这两个‘缺陷’能否弥补。我判断,即使允许启动虚拟信用卡,由于其‘弱实名’的特点,恐怕在功能、金额上也会作点限制。”

· 网络支付新政策一定会在监管部门、支付机构、消费者三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最终出台

未来将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如果消费者认为账户功能和具体额度不合理,还可以相应修改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表示,对网络支付业务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是央行与业界的共识,在此基础上,央行与业界已经互动3年了,目前对账户功能划分和实行额度管理也是属于进一步的共识,但在具体功能划分和具体额度限制方面,业界不同机构之间就有分歧,还需做进一步的沟通和论证。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是央行和一些支付机构之间进行点对点沟通的最近工作底稿,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办法的重心不在具体额度设定上,而是在业务及流程的各类风险控制上

“互联网金融是为大众服务的,我们认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沟通同等重要。将来在央行和支付机构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管理办法》还将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如果消费者认为账户功能和具体额度设置不合理,无论是过松还是过紧,均要对相关条款作相应的调整。总之,一定要在监管部门、支付机构、消费者三方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最终出台《管理办法》。”刘士余说。

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折射出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定位的思考。“《管理办法》中的‘转账’是指没有任何交易背景的个人汇款而非买余额宝等行为。对这种‘转账’业务的限制,可能是监管部门想尽量减少弱实名的支付账户间的划转,并非限制个人消费购物。简单说,就是你可以将第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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