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网络的欠条支付功能隐藏着一个颠覆性思想,那就是用户可以发行自己的货币!“个人货币”的思想看起来荒诞不经,它却直指货币的核心——信用
2013年4月,比特币价格的暴涨暴跌引起人们对这一去中心化、依靠算法发行的虚拟货币的广泛讨论,也使得一些比特币之外的虚拟货币开始浮出水面。
英国《经济学人》4月中旬的一篇文章提到:“另一个对使用者技术要求更低的比特币替代货币是Ripple。使用Ripple比使用比特币简单得多……Ripple的起源光明正大,没有任何神秘之处,也没有与犯罪集团或其他可疑活动相关联。”同月,Ripple的运营公司OpenCoin获得包括安德森·霍洛维茨在内的几家著名风投机构的投资,Ripple开始站到聚光灯下,接受虚拟货币爱好者的审视与检验。
开放支付体系
事实上,Ripple项目远早于比特币。2004年,Ryan Fugger就推出了Ripple的第一个现实版本。它主要针对银行间转账与汇款的高昂手续费,目标是构建一个基于互联网的支付与清算网络。它的运作方式类似于银行的清算系统——在进行跨行汇款时,银行间款项的实际结转会被尽可能延后到夜晚,此时银行计算它与其他银行的应结款项,有可能来自某个银行的待转入款正好与它要转给该银行的待转出款相抵,这样它实际上不需要转出、转入任何款项;即使不能完全相抵,它实际结转的金额一般也会远远小于客户的电汇金额之和。
该项目早期,Ripple的用户一直不多,仅流行于若干个孤立的小圈子,原因很简单:Ripple的设计思路基于熟人关系和信任链,收款人与付款人必须是朋友(互相建立了信任关系),或者有共同的朋友(经过朋友的传递形成信任链)。否则,转账无法进行。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不是和他的朋友一起加入Ripple网络,就无法使用其主要功能,这一要求无疑大大制约了Ripple的发展。
该状况随着OpenCoin公司的成立得以改观。2013年的新版Ripple网络引入两个措施解决孤立小圈子的问题:其一是推出Ripple币——XRP,它作为Ripple网络的基础货币,就像比特币一样可以在整个Ripple网络中自由流通,而不必局限于熟人圈子;其二是引入网关(Gateway)系统,它类似于货币存取和兑换机构,允许人们把法定货币、虚拟货币注入或抽离Ripple网络,并可充当支付双方的桥梁,即作为陌生人之间的“共同朋友”,使得XRP之外的转账可以在陌生人之间进行。
举例来说,如果用户A想向B支付一定数量的美元,二者不是朋友,他有两种方法把这笔款项付给B:一种方法是,先把美元兑换成XRP,把XRP直接发送给B,B再把XRP兑换成美元;另一种是,A找到B信任的一个网关C,自己也添加对于该网关的信任,把美元存入网关C,然后通过网关C转给B。
对这一例子的第二种情况进行扩展,如果A和B分别位于两个不同的国家,A无法把美元存入网关C,只能存入本国的网关D。只要网关D与网关C存在信任关系,A同样可经过D→C→B这一通道把钱汇给B。其中网关C和D负责资金的实际流动,而Ripple网络负责记录A、B、C、D的账目,使得账目余额的变化与资金的实际流动相匹配。
这就是说,Ripple网络其实提供了一个通达全球的款项结算/清算基础设施,各个网关相当于用户的“钱包”,用户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把资金存入网关后,这些资金便可借助信任链(包括网关之间的信任链以及用户之间的信任链)在整个网络上流动。Ripple网络维护所有网关和用户的总账本,并根据资金流动情况实时更新各自的账目。网关只需关心存取款和线下资金流转事宜,用户只需关心转账本身,数据处理和维护由Ripple网络完成,所有信息公开、透明,转账汇款的费用变得极其低廉,远远优于经由银行或线下汇款公司的转账和汇款。
若对上述示例进一步扩展,例如:A拥有欧元,要向B支付美元;A拥有虚拟货币,要向B支付法定货币;甚至A暂时没钱,要向B签发一个欠条,等等,Ripple网络均做了全盘的考虑,使得该网络可以直接支持全球范围内多种货币之间的兑换、转账与汇款。
发行“个人货币”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Ripple网络的欠条支付功能隐藏着一个颠覆性思想,那就是用户可以发行自己的货币。由于用户可以自行设定欠条的名称、单位,甚至规定它与其他货币的兑换关系,对于信任该用户的人来说,欠条就可以在这些人手里像货币一样流通。“个人货币”的思想看起来荒诞不经,它却直指货币的核心——信用。
设想一个信誉良好的Ripple网络用户A签发了自己的欠条DB币,并规定DB币与美元的兑换关系是1:1,他用DB币向信任他的人(朋友)支付所有费用,在朋友要求兑换时,能够立即把DB币兑换成美元还给朋友。那么他的朋友也可以放心地把DB币支付给自己的朋友。如此一来,DB币就能够在熟人圈子里流通,A也在事实上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货币发行与借贷权力。如果DB币的信誉足够良好,它甚至可以在熟人圈子取代美元,从而实现几乎零成本的货币流通。
同时,用户A在准备一定量的美元储备以便响应朋友的兑换需求后,他还可以超发DB币“贷款”给别人,把自己变成一个DB币银行,甚至开发相应的金融衍生工具,Ripple网络也将由此变身为网络借贷与金融体系。可以想象,当每个人都可以发行、经营自己的货币时,当用户的转账和汇款日益脱离银行及其他中心化平台、直接在P2P网络上进行时,受到冲击的将不仅仅是汇款机构,国家化的货币发行机制亦会受到影响。Ripple网络极有可能催生“个人货币”的幽灵,这是它在开放支付体系之外带给人们的最激进实验。
三个层次的金融实验
总结起来,Ripple网络事实上在同时进行三个层次上的金融实验:
首先是交易技术层面的点对点支付,提供网络结算/清算的基础设施,抛开银行和传统汇款机构,仅通过信任链进行转账和汇款,所有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大大提高了货币流通效率,降低了相关费用。
其次是交易结构层面的混合性网络,每个用户是网络的一个小节点,每个网关是网络的一个大节点(局部中心节点),用户之间、用户与网关之间、网关与网关之间都存在着错综复杂的连接关系。节点之间既存在竞争关系(如网关之间的业务竞争),也存在合作关系(共同搭建信任链以连接更多的用户)。该网络为用户提供了多样化的交易路径,为专业服务商提供了充分、低成本竞争的环境。
最后是新型的权力契约,这种契约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网关服务契约,用户根据网关服务的质量,通过建立、解除信任关系对网关进行投票,从而使得好的网关可以脱颖而出,给予好网关较大的权力。其二,个人信用契约,“个人货币”(欠条)依托个人信用发行,其朋友可通过接受、拒绝这种“货币”乃至解除信任关系进行投票,确定“个人货币”和个人信用的价值。前一契约解构银行、汇款公司等传统机构的垄断性货币流通权力,后一契约则直接针对货币发行的国家垄断权力,有望开创“个人货币”发行的新局面。
截至2013年10月中旬,Ripple网络的注册账户有26000多个,网络总账本的条目由270多万条。显然,这一实验才刚刚开始,但其内容丰富而深刻,值得我们期待。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