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律师罗伯特·冯纳斯特(Robert van Nest)问施瓦茨,在他在Sun任职期间,Java API是否被认为所有权属于Sun。施瓦茨作出了否定回答,“这些是开放API,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人使用它们。”
甲骨文诉称谷歌的Android平台侵犯了部分与Jave及其API相关的专利。甲骨文2010年年初斥资74亿美元收购了Sun。
施瓦茨的证词提高了谷歌执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证词的可信度。施密特在作证时指出,谷歌在发布Android后与Sun举行的会议中,施瓦茨没有对Android表示任何担忧,也没有声明谷歌需要获得许可,才能在Android中使用Java API,“根据我的经验和与Sun高管的沟通,我的理解是,我们的做法获得了Sun的首肯,是合法的,符合”Sun和谷歌当时的政策。
施密特曾在Sun任职14年,是施瓦茨在Sun的第一个上司,两人是好友。
施瓦茨称,Sun希望谷歌支付巨额许可费,获得将其手机称作Java手机的权利,可以像诺基亚、摩托罗拉、RIM和其他厂商一样开发跨平台的应用。当时,诺基亚是手机产业的霸主,苹果尚未发布iPhone,Sun要求的Java许可费是1亿美元。
但是,即使是在Sun愿意通过付费让谷歌使用Java平台的情况下,两家公司也没有达成合作协议。施瓦茨说,“我猜测谷歌可能感到单干更好”,谷歌没有公开其想法。两家公司的根本矛盾是,Sun不愿意放弃管理Java中关键组件的控制权,谷歌希望将自己的命运更多地控制在自己手中。
施瓦茨在作证时被问到,既然Sun没有与谷歌达成合作协议,他缘何会在博文中为Android发布喝彩?施瓦茨回答称,他的博文更像是Sun的官方声明,他没有在其中表达不满,“我们不喜欢谷歌在Android方面的做法,但不会通过诉讼遏制它”,否则谷歌可能选择与微软或开放源代码Java实现合作,“允许谷歌使用Java,至少它还是Java社区的一部分”。如果没有Java社区,谷歌将被迫“重复建设整个社区”。
施瓦茨说,“我们明白Android绕开了我们的品牌和许可限制,但我们决定支持Android,以便Android的所有支持者都能看到我们是其价值链中的一部分。例如,开发者可以利用Sun的Java开发工具NetBeans开发应用,Sun开发了能在Android上运行的JavaFX。”
甲骨文律师迈克尔·雅各布(Michael Jacobs)问到施瓦茨一份提及Sun允许Android和Apache等独立Java实现使用其知识产权问题的文档。施瓦茨回答称,只要谷歌、Apache等开发独立Java实现的组织不将它们的产品称作Java,Sun就不会干预。
雅各布出示的一系列电子邮件都否认了施瓦茨有关Sun不会干预谷歌Android的说法。在2008年3月份的电子邮件中,包括施瓦茨在内的Sun高管对Android表示不安,一名高管甚至谈到对谷歌使用“知识产权大锤”。
雅各布还对施瓦茨在甲骨文收购Sun当天辞职提出疑问:这是否表明施瓦茨对甲骨文不满。施瓦茨2010年1月27日从Sun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