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由于双方言辞针锋相对,“火药味”十足,现场曾一度失控。唯冠提出对iPad平板电脑限售的诉求,苹果方则提出中止审理、等待广东法院相关案件最终判决公布。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的被告只是负责上海三家专卖店的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而涉及广东惠州法院审理的商标侵权案的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则才是负责苹果内地所有销售业务的总代理商。也就是说,一旦广东惠州法院判苹果方败诉,才会真正冲击iPad在整个中国市场的销售。
据在现场旁听的上海媒体记者透露,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双方不断提出证据和反驳质疑。唯冠方代理律师国浩律师合伙人谢湘辉表示,由于iPad被广泛使用,唯冠很难进行商标转让,从而很难推进其资产重组及无法清偿债务。而苹果方律师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晋南认为,如果实行销售禁令,将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不仅是苹果的销售,还包括上下游企业、员工、经销商、政府财政收入。
在本次案件审理又陷入谜局之后,广东法院在本月28日对该案件的二审判决也就再次成为了焦点。不过,在这段时间内,双方和解的可能性也在日渐增加。谢湘辉透露,双方都有谈判的愿望,不过目前双方还未开始正式的谈判,谈判前双方会提出各自的方案。
复旦大学商标法专家王俊认为,唯冠科技其实并未真正使用iPad商标来生产平板电脑等相关产品,关于这一点,苹果公司也曾在2006年向英国起诉唯冠闲置iPad商标。另外,唯冠科技也没有因为苹果生产的iPad挤占中国平板电脑较高的市场份额而遭受任何的损失。因此,只要双方各退一步,和解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