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呼和浩特市读者张女士向本报反映:“昨天,我在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北路国际商贸城北面的七舰队网吧使用身份证上网时,该网吧收银员向我收取了0.5元的身份证刷卡费,这项收费合理吗?”
当日,记者来到该网吧上网。记者向网吧收银员出示身份证后,收银员让记者预交0.5元身份证刷卡费。记者问询其收费原因,她说:“这是呼和浩特网络协会规定收取的,顾客每刷一次身份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就会向我们收取0.5元。”
随后,该收银员指了指吧台上的一个通知。记者看到,上面写着:根据呼和浩特网络协会规定:从2010年1月3日起,凡在呼和浩特地区用身份证上网的顾客,每次用身份证上网均收取0.5元身份证刷卡费。
随后,记者就此事向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咨询,该支队曹队长告诉记者,实行刷身份证上网是为了进一步对上网人群及网吧进行安全监管,他们并没有规定网吧在顾客上网时收取身份证刷卡费,部分网吧可能是想用这种方法增加盈利。
当日,记者向自治区发改委及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的价格和收费管理部门咨询,几个部门均表示未规定过该项收费。
本文来源:北方新闻网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