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视频网站引来官司
“我与网尚不得不打的官司”,这是个博客,博主是黑龙江齐齐哈尔大学新闻中心主任老孟。老孟告诉《IT时报》记者,他正准备撰写一篇揭露网尚恶意维权的文章,文章名都已经想好,就是《变了味的维权,齐齐哈尔大学遭遇“索赔门”》。
事情还得从去年初说起,齐齐哈尔大学对其原有的视频网站进行改版,这项工作是由老孟负责。老孟从网上找到“马克斯视频分享程序”的源代码,起初是1.5版本,这个版本收集了很多电影和电视剧网络视频文件地址,使用这个软件后,“学生在网站上看到的视频并不在学校的本地服务器上,而是直接链接到一些视频网站上。不过这个版本有一点不好,它会自动播放很多低俗的广告。”老孟他们一直无法去掉广告代码,所以又测试了其他几个版本,最后选用了1.0版本。“因为当时寒假放假,1.5版本的测试网站忘记关掉了。”老孟说道。
正是因为这个疏忽,招来了一张律师函。3月10日,网尚代理人发来律师函称使用1.5版本的测试网站播放了《李小龙传奇》,侵犯了该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接到律师函后,齐齐哈尔大学关闭了测试网站,但是没有答应网尚的经济赔偿要求。于是双方对簿公堂,齐齐哈尔中院审理后判定,齐齐哈尔大学侵权成立,但是侵权时间较短而且并没有商业盈利目的,所以无需进行经济赔偿,而且案件受理费由网尚负担。一审判决后,老孟还犹豫是否要上诉,“这些视频都不是我们上传的,而且并没有通过广告盈利”,犹豫之后,学校放弃了上诉的念头。
二审被判赔偿2000元
孰料网尚却向黑龙江高院上诉,要求齐齐哈尔大学进行经济赔偿,诉讼费由学校承担。之后,法官询问老孟他们是否愿意调解,“案件持续了一年多,太烦了,于是就去请示校长,校长说调解也行,承担点他们的差旅费吧。”于是和网尚公司的律师进行了电话沟通,沟通的结果让老孟他们大为惊讶,“对方说调解可以,但是要将《李小龙传奇》与其它举证过的79部影片捆绑在一起调解,每部影片赔8000元,一共64万元。”老孟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今年6月案件二审判决结果出炉,判决齐齐哈尔大学向网尚赔偿2000元,一、二审3350元的案件受理费中,网尚负担2350元,齐齐哈尔大学负担1000元。“官司虽然输了,但是我们问心无愧,我们没有侵权,”老孟说道。
事件并没有就此结束,二审判决后对方又给老孟打来电话,“对方律师说,你们就按照二审的结果,每部赔3000元,80部影片,一共是24万元。”老孟异常生气,“我要向最高院申诉。”
老孟表示齐齐哈尔大学既没有下载视频,也没有上传视频,却要被索赔数十万元,对此他实在想不通。至于事件今后将如何发展,老孟也不知道,但他决定要把这些过程都写出来,提醒其它学校,免得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