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04年3月率先在全国公布持证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量化处罚参考标准,规定接纳未成年人最低罚款2000元,2005年7月提高到最低罚款5000元,通过提高处罚参考标准,将接纳未成年人成为网吧经营的“高压线”,标准化执法措施出台后,深圳市处罚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近400余家次,在网吧市场管理中取得明显成效。
出台之前,全市314家持证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情况比较普遍,出台之后逐年减少,现在深圳市948家持证网吧基本杜绝了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但是仍有个别网吧存在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行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为了切实加强监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圳市将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文市函[2010]458号)的要求,自2010年5月6日起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查处处罚力度,调整后的违法处罚标准是: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以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对一年内2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连续3次(含3次)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
本文来源:ccnt.gov.cn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