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的迅速发展,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广泛应用于网络游戏经营服务之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针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出现对经济金融秩序的产生冲击的趋势。以及由于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的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追逐,也造成一些人特别是青少年沉溺于网络游戏。文化部等十四部委曾于今年2月份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首次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交易进行了规范要求。规定了对虚拟货币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其中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的规范和管理,防范虚拟货币冲击现实经济金融秩序。要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以及单个网络游戏消费者的购买额;严格区分虚拟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实物交易,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的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只能用于购买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等虚拟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如需将虚拟货币赎回为法定货币,其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金额;严禁倒卖虚拟货币。这一通知很好的解决了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的关系,解决了虚拟货币对实体经济、金融秩序造成的冲击问题。
但是,在网络游戏的迅速发展之中,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市场行为缺乏监管,用户权益缺乏保障、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使用范围缺少限制、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使用中引发纠纷不断等现象仍比较严重,成为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面对这些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为了很好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经营秩序,文化部、商务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的印发将有利于解决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面临的种种突出问题。
《通知》终结了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争论
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定义,“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这就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与法定货币有直接的关系等。另外,对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货币道具从管理实践出发做了明确区分,即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涉及网络游戏内的虚拟道具,例如角色服饰、游戏币、武器道具等。
《通知》着力解决了制度缺失问题,有利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依法管理
首先是加强了主体管理的规定,严格了市场准入规则。《通知》在网络游戏经营许可中细化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两项业务,且要求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要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通知》同时也规定了从事这两项业务的企业申报程序。即,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主体的企业,须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其次是从我国电子商务管理的实际出发,规定要求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须符合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有关规定。这样就能很好的规范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秩序及交易平台的秩序建设。
三是规范市场行为、防范市场风险。《通知》特别是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作出了严格规定,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持、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这样就更好的防范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对现实金融秩序可能造成的冲击。
四是对相关经营企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通知》对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企业都明确规定了一系列规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例如: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支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的,应采取技术措施禁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用户账户之间的转移功能。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要建立违法交易责任追究制度和技术措施,严格甑别交易信息的真伪,在明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为非法获取或接到举报并核实的,应及时删除虚假交易信息和终止提供交易服务。
《通知》将有利于切实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出发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使用中一直存在着用户合法权益保障不力的问题。某些网络游戏产品在终止服务时,对用户已经购买的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不退还、不补偿,严重损害了用户合法权益。
《通知》在从切保障实用户权益方面从发,明确了相关经营企业的责任。其中明确规定,在用户出示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情况下,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核实用户身份后,应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充值和转移记录,按照申诉处理程序处理。用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积极协助进行取证和协调解决。在终止服务时,对于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以法定货币方式或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退还用户。同时,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在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相关交易服务时,须规定出售方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与注册信息一致的境内银行账户,保留用户间的相关交易记录和账务记录。
《通知》有利于惩治利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从事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某些网络游戏产品利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采取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博彩的方式分配游戏道具或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用户和社会中产生了不良影响,《通知》明确禁止了该类行为。要求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要求,配合各地公安机关从严整治带有赌博色彩的网络游戏,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从事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
当前,“私服”、“外挂”已经成为损害网络游戏行业的毒瘤,文化部在坚持打击、查处的同时,《通知》也首次从网上支付角度,对其依法进行监管。这将有利于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角度,加大对“私服”、“外挂”网站的打击力度。
《通知》还充分利用现有的管理手段,提出建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防止和打击利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违法犯罪行为。
本文来源:腾讯网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