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网吧 >> 网吧天地 >> 网吧行业 >> 网络追踪 >> 正文

网吧上网遭砍残 判网吧业主担责

2009-6-16不详佚名
    在网吧上网莫名遭他人砍伤休克,司法部门鉴定中心定为十级伤残,网吧业主该不该担责?近日,龙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网吧业主赔偿受害人医疗、护理、营养等20%的费用。

    2009年2月7日下午3点钟左右,未满18周岁的杨某和表哥在龙南县城某家网吧上网时,突然冲进一男青年二话不说,举刀就将杨某的面部、右臂、左手多处砍伤并当场休克,被送到城区某家医院住院治疗。后经司法机关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杨某的父亲要求网吧业主赔偿医疗、护理和残疾赔偿金共3万余元,而网吧业主认为无法律依据,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应追加加害人承担责任。双方因赔偿发生纠纷,杨某一纸诉状将网吧业主告上法院。

    龙南法院经审理认为,认为杨某在网吧上网因第三人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伤,网吧未按规定对上网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对未成人杨某上网未予制止,对上网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疏于管理,导致杨某在上网时被他人砍伤致残,网吧应承担杨某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的部分损失,并对杨某的父亲主张赔偿精神抚慰金,因杨某砍伤致残不是网吧直接原因所造成,该院不予支持。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判决网吧业主赔偿杨某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4329元。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声明
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评论及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mail:support@txwb.com,系统开号,技术支持,服务联系微信:_WX_1_本站所有有注明来源为天下网吧或天下网吧论坛的原创作品,各位转载时请注明来源链接!
天下网吧·网吧天下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