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区黄某、薛某,想开网吧发财,但又没有相关证照,于是分别以19.8万元和22万元的价格,从别人手中“买”证“借鸡生蛋”。昨天他们被当地工商部门责令停业,还各被罚了5000元。
泰州高港区工商分局本月初接到群众举报,该区永安洲镇有人持他人证照擅自从事网吧经营活动,该区工商人员随即对当地三家网吧进行调查。经查,黄某、薛某分别以19.8万元和22万元不等的价格,从别人手中“买”来《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网吧;而金某网吧的“两证”则是以每年3万元的价格租下的。原来今年年初,三人同时看中开网吧这个生财之道,苦于没有证照的他们,经“高人”点拨,便或租或“买”来他人证照,然后堂而皇之地悬挂在自家店堂内“瞒天过海”。工商人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非法承租、受让营业执照的黄某等三人,被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各处罚金5000元。(王骏逸 张庚庆 王国柱)
本文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