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在微软公司的检举下,大亚信息公司遭到上海市版权局的盗版调查,执法人员在大亚信息公司的办公场所内抽查了16台办公电脑和1台服务器,发现其全部都安装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微软软件。此后大亚信息公司在版权局接受询问时承认其所有的74台办公电脑中,仅有26台笔记本电脑中预装了正版的Windows操作系统,其余均使用盗版产品。
2008年11月,微软公司向上海二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大亚信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未经授权的微软软件,赔偿经济损失47万元,上海二中院于今日正式作出一审判决,目前大亚信息公司并未提出上诉请求。
2006年4月,包括国家版权局、证监会在内的国家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证监会有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涉及盗版软件的涉诉事项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信息的职责。近日证监会已经督促大亚信息的母公司大亚科技对该事件进行了公告披露,这也是我国目前为止首例上市公司因涉及盗版侵权问题而进行的信息披露,法律界人士均认为此举具有示范意义。
2008年,微软在中国市场突然对盗版行为念起了“紧箍咒”,不但连续起诉了多家公司,而且还从技术上做出了限制,其“黑屏”事件甚至引发了国内软件行业的轩然大波。业界对微软这种急于维权而不顾方式的行为充满了争议。
互联网实验室总裁,业界知名评论人士刘兴亮认为这件事情具有行业示范意义,“盗版现象在中国肯定存在,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更应该重视起来”,“如果是创业企业,那还值得理解和同情,上市公司就不应该了,这件事情对上市公司具有警示作用,也提供了范本。”
由于此案具有广泛意义,因此世界商业软件联盟(BSA)也对其进行了行业内宣传。BSA是一个致力于促进建立一个安全与合法的数字世界的最有影响力的组织。它在各国政府面前和国际市场中代表世界商业软件产业及其硬件合作伙伴的声音。主要成员有Adobe、Apple和Autodesk等多家知名公司。
本文来源:计世网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