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律师郭力一脸自信地坐在原告席上,这次他是在替自己打官司。据他说,去年8月11日他偶然发现,在百度上搜索“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郭力”或接收邮件的邮箱名,居然找到了一个月前自己发出的私人邮件链接,利用“百度快照”竟还能看到该邮件所带附件的全文。
“私人邮件怎能供人随意查阅?”郭力随即向百度公司和万网反映情况,要求查明原因,删除相关链接和内容。该要求在一个月后才得到满足。其间,他得到万网答复:因公司邮件服务器缓存被百度搜索程序“非法搜索”,致使郭力的邮件内容被链接并公开。
“该电子邮件是我的作品,未经作者本人授权就擅自公开,侵犯了我的著作权和隐私权!电子邮件与传统信件一样,应享有通信秘密权,公民使用电子邮件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邮件服务商未确保电子邮件服务器的安全性,百度对用户私人电子邮件内容提供非法链接并予以公开,给我造成巨大精神压力,两家网站必须共同承担责任。”郭力要求两被告在各自网站首页连续30天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262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万网代理人当即反驳,侵权赔偿构成要件是侵权方必须有过错,而万网并无过错,因为在此之前已采取安全措施,包括108个字符串加密,必须完全破解才能取走,而用普通破解算法10年都无法解开,因此不清楚百度如何将内容取走的。
万网认为,郭力被搜索到的内容是个人简历,在一些网站上也能找到,并没有对郭力造成损失,郭力如果认为其简历有独创性,应该申请专利,万网没有侵害郭力的著作权。
第二被告百度代理人认为,郭力诉其侵权没有依据,108位长度的加密字符串在一些论坛或者博客上可以找到。从信息加密来说,因现在互联网都是信息共享,银行、证券公司等单位如需信息保密,就必须加密,而像郭力这样的普通邮件,就不好保证了。
庭下郭力表示,经了解其经历并非“个案”,但很少有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他希望借此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重视写邮件者的“隐私权”。
至截稿时,庭审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