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钱”做诱饵 网吧偷手机
本报实习记者柳阳报道 昨天14点08分,在东城区安德路北街千龙网吧内,发生一起以“掉钱”做诱饵,盗窃手机的案件,这是近期该网吧发生的第三起手机被盗案。由于网吧摄像头拍到两犯罪嫌疑人离开,警方将监控录像刻盘作为调查证据。
“这是我攒了两个月工资买的手机啊。”失主徐女士坐在路边哭着说,当时她正在上网,突然有人告诉她钱掉了。徐女士低头发现椅子左侧地上有6张一元钱,她以为是自己掉的,就捡了起来。可一起身,就发现电脑台上的手机不见了。
随后徐女士在记者的帮助下拨打了110。5分钟后警察赶到,让失主查看网吧监控录像后将其带走做进一步询问,并要求网吧将监控录像刻盘做证据。
“这是最近第三起了,以前受害者中还有一个警察呢。”网吧管理员说。记者在该网吧看到,这里有三个摄像头,但案发处刚好不在拍摄范围内。
而周边网吧也频繁发生此类案件,其中一家网吧已经实行“双检查”制度,在门口登记一次身份证,上网前再登记一次,预防客人手机被盗。据该网吧经营者说,他们给警方提供监控录像,刻盘的就有20多张,在每个坐位上都贴有告示,让客人将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在警方调查离开后,记者向网吧索要监控录像,这时,有一身穿黑色上衣不明身份的人走到记者身边,用刀威胁说:“你是干什么的,少管闲事。马上走,不然就弄死你。”记者由于只有一个人,只好离开。
本文来源:竞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