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李光正)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27岁的陈某半个月内3次到同一家网吧偷东西,终被警方抓获。记者昨悉,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拘役六个月。
去年8月13日晚8时许,陈某在汉口京汉大道一家网吧里,趁一名顾客睡着,偷走其放在桌上价值900元的手机。
11天后的早晨6时许,陈某在同一家网吧,偷走一名顾客的手机和90元现金。
3天后的凌晨4时许,陈某驾轻就熟,再次光临该网吧,偷走顾客的充电宝和现金600元。
去年8月31日,警方将陈某抓获,他所盗的手机、充电宝均被归还给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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