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4日讯(记者彭颂珂 通讯员 李魁)近日,徐州市沛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在网吧内趁他人睡着之际,顺手偷走手机被判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原来是2015年10月9日23时20分许,90后青年张某在沛县某网吧二楼上网,趁他人熟睡之际,盗窃他人的iphone6plus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300元。
据了解,张某系90后青年,无业,经常在网吧里面打游戏,平时不务正业,不想着怎么样挣钱养活自己,偷来的这部手机也被卖了,钱被花了。
沛县法院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判处上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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