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作为公共场所,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17日,樊城警方对网吧展开集中检查,8人因“吞云吐雾”进了拘留所。这是襄阳警方首次对网吧吸烟者实施行政拘留措施。17日下午3时许,樊城屏襄门派出所对辖区网吧展开例行检查。民警进入大庆路某网吧时,发现18号机位和48号机位上,两名上网男子正在抽烟。而该网吧的醒目位置,均张贴了“禁止吸烟”的宣传牌。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吸烟男子陈某,今年24岁,家住樊城区丹江路;另一男子林某,今年25岁,宜城市人。两人交代,他们来到网吧上网吸烟时,网吧管理人员上前劝阻,但他们置之不理仍继续抽烟。
根据《消防法》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目前,两名男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
据了解,当日,樊城警方共在辖区网吧展开集中检查,共有8名男子因违法在网吧吸烟被拘。这也是襄阳警方首次对吸烟者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不制止顾客吸烟 网吧将被罚千元
为加强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本月起,樊城警方开展为期3个月的网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警方表示,将对不实名登记、吸烟等现象展开重拳整治。
网吧作为公共场所是禁止吸烟的,因为一旦未完全熄灭的烟头引燃座椅等可燃物,极易引发火灾。本次行动明确,凡发现网吧有人吸烟而网吧没有及时制止的,对网吧业主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吸烟人员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
此外,警方还将对不实名登记上网展开整治。凡发现网吧没有使用龙管家计费或同时使用其他计费系统的、有3人以上不实名登记的坚决予以停业。警方表示,对违规网吧的查处,不搞下不为例,不搞降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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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