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可 通讯员 宋剑涛)小徐在网吧上网时身亡,其父母近日将经营网吧的台球俱乐部和出租场地的出版社印刷厂告上法庭,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诉讼,要求二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67万余元。
小徐的父母诉称,2015年3月28日,32岁的小徐在台球俱乐部无照经营的黑网吧上网时,不幸身亡,第二天他们才得到北苑派出所的通知。
小徐的父母认为,台球俱乐部租赁的房屋及场地是某出版社印刷厂所有及管理的,台球俱乐部经营的网吧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合法批准的情况下,在1000平方米的场所内秘密开设黑网吧,在不具备任何网吧开设条件的情况下,违法无照经营,导致小徐死亡。因此小徐的父母认为因台球俱乐部无照经营、出版社印刷厂疏于管理,导致小徐死亡结果的发生,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16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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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