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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小朱在网吧上网时,想把靠得太近的风扇拿远点,不料竟因此触电受伤进了医院。后因网吧拒绝赔偿,小朱将网吧告上法院。近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网吧作为提供上网服务的经营者,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3年7月21日晚,小朱到柳州市某网吧上网。由于身旁的风扇太近,他伸手去拿风扇的把手时,突然触电。小朱大喊两声救命后就动弹不得,所幸身后一男青年一把拉开小朱的座椅才得以脱险。随后120急救车将小朱送至医院救治,但没有网吧工作人员陪同。小朱住院治疗期间,网吧的负责人否认小朱是在网吧被电伤,拒绝赔偿。小朱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网吧支付医疗费等共计4648.8元。
柳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网吧作为提供上网服务的经营者,未能确保其营业场所内的电风扇处于安全状态,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小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