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表示服从一审判决
本报讯 (记者周伟良 通讯员黄彩华)湖南女子石某在东莞市长安镇经营一家无牌网吧被查处,竟然咬伤两名执法工作人员。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近日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该女老板有期徒刑八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现年36岁的湖南女子石某在长安镇厦岗社区某市场铺位内经营无牌网吧。去年8月29日15时许,东莞市长安镇文化执法分队队员联合长安公安分局厦岗派出所民警到该铺位依法查处石某经营无牌网吧的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石某对执法活动进行暴力阻碍,将一名民警的手指咬伤、脖子抓伤,并将一名文化执法队队员的脚部踢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石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确认。石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石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一人轻微伤,但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该案宣判后,石某表示服从判决。
作者:周伟良 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