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阳区范围多次在网吧内发生盗窃案件,新明楼派出所得知后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加强辖区巡逻防控工作,大力打击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
2012年12月10日10时许,新明楼派出所民警刘阳带领张浪、李鹏、白强、郭庆等共五人在榆阳区南门口世纪龙网吧内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霍某,因其体型、穿着和近期在网吧内盗窃作案的人相似,我所民警立即依法对其进行了盘查。
经审查,霍某(男,18岁,陕西吴堡人)对其在网吧内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霍供述:他平时都是在晚间时分到榆阳区各大网吧内上网,等到凌晨2时左右一些在网吧上网的人因疲劳睡着时,他就开始在网吧内活动,碰到睡觉的人粗心大意在身边放置有物品的,便顺手将其盗走,如果不是挎包之类比较显眼的物品,他就不会立即离开,而是回坐到座位继续上网并伺机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霍某盗窃的物品并不固定,小到香烟、上网票据,大到手机、钱包、挎包,他都不会放过。截至被该所民警抓获时,霍某盗窃所得赃款已达数千元。
目前,该霍已被榆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